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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贵阳1月16日电 (王秀芳)“2017年4月,贵州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首创‘四级双总河长’,独创‘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22000余名河湖长实现全省4697条河流湖泊全覆盖。成绩是喜人的,但推动河湖长制往纵深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2023年贵州“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贵州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喻理飞就河湖长制工作发展面临挑战,提出强化机制保障,促进河湖长制健康发展的建议。

喻理飞认为,当前,河长制工作水务部门化现象明显,其他部门(单位)弱化了基本职能的履行,参与性、主动性不足。其次,全省河湖长制还面临专职人员短缺、经费不足的共性问题,如何在河长制的机制下落实“一盘棋”思想,有效统筹调配既有资金推动河湖保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仍需探索。与此同时,河长制工作社会参与仍需加强,以弥补河长制工作专职人员短缺、常态化巡查力度不够等不足。

为此,喻理飞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参考四川、厦门等省市做法适时出台河湖长制专项法规,推动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强化各级政府河湖长制工作领导职能,根据各部门(单位)“三定”职责,加快细化分解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进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去水务部门化。

建立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河湖长制工作有效推进提供基础保障。建议各级政府按照本级河湖长制工作的具体要求,整合资源,保障本级河湖长制工作专职人员基本数量,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为有力发挥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的作用提供基础保障。各级政府应切实按照要求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经费和治理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建议各部门(单位)根据河湖长制六大工作任务的职责细分,回归本部门(单位)职责,切实履职;加强各部门(单位)河长制工作的履职考核,强化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针对当前河道保洁、水面漂浮垃圾清运等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河湖环境的现实情况,建议各级政府和河长制办公室协调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垃圾清运、水生态保护的部分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河道保洁与水面漂浮垃圾清运等工作,切实有效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进一步健全河长制宣传倡导和公众参与机制,营造全民参与氛围。鼓励各级河长办、责任单位创新河长制与河湖保护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河湖保护、河长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积极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聘任民间河长等形式推动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和问题处理反馈机制,正向激励引导更多民众、志愿服务团队等成为有能量的河湖环境守护者,培育本地河湖保护公益力量,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

关键词: 工作经费 垃圾清运 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