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保障类建议提案的相关答复17条,涉及推广三明医改、完善门诊共济保障、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罕见病孤儿药保障等多个方面。
推广三明医改,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相关资料图)
针对徐云波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建议》,国家医保局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出联合回复。该回复表示,近年来,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2018年以来组织推进7批药品集采,涉及294种药品,中选产品平均降价超过50%。通过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近90%的统筹地区实行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关于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建议,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结合《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要求,医保局指导地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
健全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加大落实“双通道”
针对卢传坚委员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提升慢性皮肤病医疗保障水平的提案,国家医保局经商药监局回复表示,国家医保部门健全完善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按费用而非病种进行保障,目前,居民医保已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保障常见病和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截至2022年6月底,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谈判药品在全国18.41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为4.78万家。国家医保局建立了覆盖全国范围的谈判药品使用情况监测机制,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和支付等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估。
目前我国基本医保筹资水平特别是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约900元,还难以完全满足群众期望的医疗需求。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健全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相关工作,着力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
逐步将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
王宁利、杨维刚、徐睿霞等多位委员就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提出建议,对此国家医保局回复称,目前医保部门已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如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升了部分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
2022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重点对部分临床用量较大、临床使用较成熟、采购金额较高、市场竞争较充分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集采,并逐步扩大采购范围,促使包括辅助生殖相关的药品和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发挥社会共济互助功能,加大罕见病孤儿药保障
针对丁洁等5位委员关于继续完善罕见病高值药国家药品谈判机制的提案,国家医保局回复称,目前国内获批上市的60余种罕见病用药中,已有40余种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但也有少数价格特别昂贵的罕见病用药,由于明显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目前仍无法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关于九三学社界建立罕见病孤儿药专项保障基金的建议,国家医保局指出,目前,已有170多家保险公司开发了罕见病相关保险产品,200多种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将罕见病纳入保障范围。下一步,医保局将持续关注罕见病保障工作,促进商业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共济互助功能,维护广大罕见病患者的健康权益。(谷雨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