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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陈思

" 有困难,找警察 ",它代表着老百姓对人民警察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不可辜负。

最近,2022 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发布,其中一例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2018 年,郭某报警称有人私闯民宅,已经上了房顶。当地派出所经了解," 系村委会实施‘帮拆’行为 ",遂电话反馈报警人后未出警。随后,郭某被打伤。

有人说,和平年代里,警察是最辛苦的那群人。他们既要打击罪犯、维护交通,又常常需要处理夫妻矛盾、邻里纠纷 …… 工作内容从大到小、从个体到集体,纷繁复杂又平凡琐碎。但每件事,都与老百姓息息相关。

在很多人的心中,"110" 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数字,它更是危机时刻的帮助,呵护着人民群众心中的安全感与幸福感。而这,也是郭某发现情况不对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的原因。

但是案例中当地派出所的做法,显然是让人失望的。

同样一件事,村委会说是 " 帮拆 ",报警人说是 " 非法闯入 ",明显存在矛盾。不经过现场调查,显然难以了解详情。这件事中的 " 拆与不拆 " 是非常激烈的矛盾,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冲突。

这种情况下,轻易采信村委会一方的说辞,无异于将激烈的矛盾重新交回冲突的双方,无异于将当事人重新置于危险的境地。

公民报警后公安机关及时出警,是法定职责。电话告知代替不了现场处置,也免除不了法定职责。

无正当理由的不出警或慢出警,就是 " 衙门作风 "、不作为,并且还存在利益交换的嫌疑。最终损害的是公民对于公安机关的信任,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警民鱼水情深,不能让不作为 " 趟浑了水 "。

关键词: 法定职责 公安机关 鱼水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