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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决定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督促引导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者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深入排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严厉打击拼装电动自行车,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部件,加装车篷等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

在生产领域,监管人员将对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生产者实行全覆盖检查。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者主要检查是否取得相应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是否存在超认证范围生产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等。对零部件生产者主要检查是否有照经营,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生产者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是否符合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者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是否符合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标准要求。

在流通领域,监管人员将对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产品销售者进行检查。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主要检查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含进口产品)是否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对电动自行车零部件销售者主要检查是否有照经营,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及台账等。(记者马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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