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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新港海关对25吨洋垃圾进行依法退运。

该批货物为某企业申报进口的“镍矿石”,现场关员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为青灰绿色泥状或板结形成的块状,同时含有蓝色块状物,与常见矿石状态差异较大。经取样送实验室鉴定,判定该批货物与申报不符,实货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属于洋垃圾。目前,该关已对该批洋垃圾做退运处理。

海关提醒:2020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孟令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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