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三十二天以上。

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最短的时间为三十二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手续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三、

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程序是:

1.夫妻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登记材料;

4.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一个月);

5.离婚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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