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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603507)于6月6日发布公告称,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3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通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分期建设海上风电产品生产基地,并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

为了公司海上风电产品更便捷地参与全球市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满足全球新能源市场对公司海上风电等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投资设立海门港新区项目公司(拟)(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海上大兆瓦转子、定子系列生产制造,风电塔筒、钢管桩、导管架生产制造,海上电机总装,漂浮式平台生产制造及组装,此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50亿元人民币。

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情况:计划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等)预计不少于20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2、项目选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内,甲方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及时向乙方出让、交付项目建设用地 758 亩,用地范围为:东至闽海路、南至横一河、西至琼海路、北至海乾路(用地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四至位置以出让红线图为准)。 3、建设计划:公司将分期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研发楼等建筑,主要从事海上大兆瓦转子、定子系列生产制造,风电塔筒、钢管桩、导管架生产制造,海上电机总装,漂浮式平台生产制造及组装。 4、实施主体: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由乙方在南通市海门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实施。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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