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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开始,京津冀三地就医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北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发生费用的报销比例不变,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办理备案。

4月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不论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发生费用的报销待遇不变,执行本市相关政策。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超转人员、离休统筹人员、医疗照顾人员在津冀就医,可视同已做异地就医备案。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到单位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其参保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此外,京津冀参保人员在区域内门诊慢特病就医,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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